辖区企业及相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瑶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8年瑶海区扶持产业发展政策的通知》(瑶政〔2018〕47号)文件精神,真正将服务企业发展落到实处,现就2018年我区扶持产业发展政策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政策中“奖励”项目,应发生在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的一年时间内,并于 2019年5月7日-5月13日进行申报,5月底开展集中一次性兑现工作。逾期没有申报的项目,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
二、申报主体
原则上必须是企业注册登记、税务、统计“三个关系”均在瑶海区,且在瑶海区持续经营的企业,以及符合各单项政策奖补条件的单位、组织和个人(政策条款中另有说明的除外)。
三、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单位基本材料包括:企事业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承诺书,其他材料按照各实施细则要求。
四、申报、审核程序
本着“一次性申报受理、一次性联合会审、一次性兑现奖励”的原则,项目申报和审核按“企业申报、部门受理、联合审核、媒体公示”的程序执行。街、镇、开发区(以下简称为“属地”)深入企业宣传政策,并辅导企业通过“双创合肥.瑶海区窗口平台 http://www.yhscy.cn”进行申报。各政策执行部门在网络系统上进行预审,预审通过后,打印企业申报材料送属地和政策执行部门盖章并签署意见,然后区统一成立联合审查小组,按照《2018年瑶海区扶持产业发展政策》(瑶政[2018]47 号)文件要求开展联合会审。会审情况提交区政府专题会议研究,研究结果在瑶海区政府门户网站、《瑶海报》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申报企业名称、申报项目、申报金额、核定金额等。
公示无异议或对异议复审后,报区政府审批。区财政局在收到区政府批准文件后,将政策资金拨付至属地,通过属地将奖励发放至企业。
五、其他说明
(一)申报企业(单位、组织和个人)2018年须未发生下列情况:
1、存在环保、安全生产、规划、土地等重大问题的;
2、发生重大刑事案件、劳资纠纷等群体性事件并负主要责任的;
3、企业是失信被执行人的;
4、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5、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
6、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7、因违法经营被行政处罚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
8、有涉黑涉恶行为的。
(二)同一企业的同一项目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不得重复申报区级不同类型政策奖补。
望符合条件的企业(单位、组织和个人)抓紧时间,注册、登录瑶海双创云平台完成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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